《传奇世界》手游 联合开发商“合理”出局是否合理
时间:2017-07-19 11:17:04 来源:聚侠网 作者:喵星人
在中国游戏近20年历史中,来自韩国的《传奇》端游(全称《热血传奇》)被中国第一批玩家奉为永恒经典,成为一代人的情怀。其当年曾创下这样的纪录: 在中国网民只有6000万的2002年11月,《传奇》玩家同时在线人数65万,注册账号达7000万。
玩家的追捧带来了巨大的利润与市场潜力,也令该游戏的中国总运营商“盛大游戏”名利双收。不过《传奇》在火爆的背后,也官司缠身:从收入分配到著作权,纠缠了16年的跨国恋至今还未落幕。而随着新上线《传奇世界》手游的爆款,一场新的法律诉讼与纠纷再度上演。
6月20日,作为《传奇》游戏一脉——《传奇世界》手游,因开发合同法律纠纷,在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如期开庭。
那么,这款游戏在开发过程中到底发生了什么?为何会涉及版权?其开发背后还有多少不为人知的故事?带着疑问,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了解。
遭遇卸磨杀驴?
《传奇世界》端游始于盛大游戏,是在其当年运营的《传奇》游戏基础上开发而来。智能手机的普及为手机游戏带来井喷式发展。很多经典的PC端游向手游发展,在此基础上,《传奇世界》手游酝酿问世。这又是一款火爆的游戏。
相关业内人士透露,自2017年1月18日在腾讯上线后,《传奇世界》手游便成为玩家追捧的对象,高峰时期单日现金流量900万元左右,月现金流量达亿元以上。来自微信游戏页面显示,目前该游戏位居微信角色游戏前五,用户已超63万。
作为此款游戏的联合开发商,深圳市椰子互娱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椰子互娱)却满腹委屈。据椰子互娱透露,该公司在游戏上线前的一个月,即2016年11月17日,收到了开发合作方盛大游戏旗下子公司——盛绩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绩公司)的律师解约函。
“此举令人百思不得其解,因此,椰子互娱向盛绩公司表达了抗议与谴责。”椰子互娱律师韩进文表示。盛绩公司以椰子互娱不具备开发实力、拖延游戏上线日期为由,提出解约。同时,要求降低椰子互娱对该游戏的利润分成,从12.5%左右降至5%。
2016年12月6日,双方谈判不成,盛绩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主张解除与椰子互娱的《合作协议》,并要求椰子互娱赔偿损失2000万元。
那么,名义上是腾讯与盛大游戏联手打造的《传奇世界》手游,为何名不见经传的椰子互娱成了联合开发商,还被盛大游戏一纸诉状告上法庭?
事情始于2015年,椰子互娱拥有的内测版《屠龙在手OL》手游,被盛绩公司相中,认为该游戏在场景、人物、美工等构思上,非常适合作为《传奇世界》手游开发的基础版本。于是双方一拍即合,2015年5月27日,盛绩公司与椰子互娱正式签署了《传奇世界》手游的《合作开发与运营协议》。
据椰子互娱提供的材料显示,双方协议约定,盛绩公司以IP方(游戏著作权方)授权椰子互娱作为此款手游内容开发执行方,在游戏开发期间的一切人员成本及支出,由椰子互娱承担。游戏开发完成后,通过盛大平台进行上线发行,双方就国内游戏总收入按7:3比例分成,椰子互娱为30%。
一切都很顺利,直至2015年12月,此款游戏引起腾讯关注。腾讯向盛大游戏发出邀约,此款游戏完成后,可在包括微信、官网游戏等在内的腾讯手机端进行上线发行。
同年12月底,椰子互娱20位开发人员,从深圳进驻盛大游戏上海总部,以迎接腾讯对《传奇世界》手游开发的考察。半年后的2016年6月,因急于发行,为方便沟通,椰子互娱与盛大游戏一起被邀请进入深圳腾讯办公。
而在此前的2016年3月,盛大游戏以其下属子公司天津游吉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与腾讯签订《传奇世界移动游戏腾讯独家代理协议》,腾讯获得游戏总收入55%的分成,意味着盛大游戏与椰子互娱两家只拿45%。
“他们是在没有通知椰子互娱的情况下进行的签约。”椰子互娱董事长喻叶向企业观察报记者透露,在此签约之前,作为联合开发商,椰子互娱曾要求与腾讯签署三方协议,但遭盛大拒绝。
2016年3月30日,盛绩公司与椰子互娱签署补充协议,约定新的分成比例,椰子互娱从当初约定的30%收入降至12.5%左右。对于这一改变,喻叶表示,由于盛大在中国游戏业的强势地位,不得不“被迫接受”。
截至2016年10月,在游戏内测已接近上线要求时,盛大游戏关闭了椰子互娱开发人员接入腾讯TPAD平台的接口,椰子互娱员工失去了继续工作的条件。随后,双方于11月开启新一轮焦灼谈判,盛绩公司提出将椰子互娱分成比例从12.5%降至5%,遭到椰子互娱拒绝。
双方谈判破裂。同年11月17日,盛绩公司以“椰子互娱开发能力欠缺,延迟交付游戏”为由,将解约律师函送达椰子互娱,再次遭到回拒。12月6日,盛绩公司向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起诉,主张解除双方《合作协议》,并要求椰子互娱赔偿损失2000万元。2016年6月20日,盛绩公司律师在庭审中主张盛绩公司根据《合同法》410条对合同享有“任意解除权”。
“基于对证据的分析,整个合作过程中根本不存在导致解约的情形。”对此,椰子互娱律师韩进文向企业观察报表示,椰子互娱完成了盛绩公司分配的开发工作,而且这款游戏也早已经顺利上线。
盛大的宽宏大量?
盛大游戏于2001年代理韩国游戏《传奇》(亦称《热血传奇》)而一举成名,被称为中国游戏业的奠基者,创造了一个游戏时代。在《传奇》基础上,盛大游戏2003年开发的《传奇世界》成为中国第一个拥有自主知识产权、自己运营的网络游戏,为中国游戏业的开发、运营、市场开拓等,制定了最初始的标准。彼时,腾讯、网易游戏还未问世。
在17年发展历程中,盛大游戏曾占据中国游戏业的半壁江山。2004年,盛大开启了中国游戏的免费商业模式。从充点卡买时间,到不限时间向道具收费,盛大被称为中国游戏业的黄埔军校。
来自盛大游戏控股方世纪华通公开数据显示,盛大游戏2016年营收38.6亿元,净利润16.2亿元,同比2015年增长111.3%。而历经17年后,《传奇》系列游戏仍为盛大游戏收入贡献50%左右,与非传奇系列平分秋色,占比1:1。盛大游戏公关总监赵继文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如是表示。
那么,这位中国游戏业老牌的领军企业——盛大游戏为何在合作长达一年半后突然提出解约,是否有“卸磨杀驴”的嫌疑?
据悉,盛绩公司以三点作为主要解约依据:一是,椰子互娱只交付涉案游戏的“安卓版本”,未交付合同约定中的ios和windows phone版本;二是,椰子互娱涉案游戏31位开发人员离职,现在只剩10人,导致沟通不畅,游戏开发严重滞后,违背了合同约定“保证开发人员的稳定性,不得发生变更”;三是,椰子互娱交付的游戏版本不符合验收标准,而导致开发计划多次延迟,而合同约定了“椰子互娱提供的游戏版本若两次验收未通过,盛大可行使随时解除权”。
盛大游戏律师张玲娜在庭审中主张了以上三点请求解除合同。此外,盛大游戏还主张,即使不考虑以上三点,盛大游戏也可以基于《合同法》410条的“任意解除权”单方解除合同。
“椰子的开发能力和品牌力达不到我们的要求,后期在联合开发过程中,交付的游戏版本一直不符合我们的要求。”盛大游戏公关总监赵继文向企业观察报记者透露,“涉案游戏出现的问题一直没法修复和改进,让人很头疼”。
既然如此,盛绩公司与椰子互娱为何持续合作了长达一年半时间,才提出解约?既然不认可椰子互娱的工作,为何2015年底还让对方游戏开发人员进驻盛大游戏上海总部,并于2016年3月与椰子互娱签署补充协议?椰子互娱为何与盛大一起进入腾讯办公?一系列问号,都是在等待解开的谜。
“所谓合作一年半时间不准,时间不是这样算的。”对此赵继文表示,2015年5月至12月是良好的合作关系,就像蜜月期,虽然知道对方开发不出手游,但没到撕破脸皮、解约的程度;2015年底至2016年3月,本着大家往好的方向走的意愿,双方再度进行磨合,这更能体现盛大的宽宏大量;2016年3月至提出解约,这是一个正常的沟通、交流期,双方实在达不成协议,只能解约。
“椰子团队应该从深圳来上海盛大总部办公。这是一个惯例,如果有联合开发的约定,肯定要在盛大这里办公,因为在一起沟通各方面都方便。”赵继文坦言,2016年3月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大家也是想好商好量,有一个圆满的结局。
椰子将官司打到底?
对此,椰子互娱律师韩进文表示,椰子2015年6月8日向盛大游戏交付的alpha版本就是安卓、ios和windows phone三个版本的综合体,只需更换一个SDK插件就可在各个平台上使用。
“所谓‘游戏开发人员离职,导致游戏开发严重滞后’更不成立。”韩进文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因为原被告双方决定对游戏美术采取外包,椰子互娱撤掉了10位美术员工;个别员工有离职情况,椰子互娱也立即补充了开发人员,最核心的员工一直在职,并未对涉案游戏开发和上线产生影响。因为在盛大游戏总部办公,盛大游戏对此是明知的,也没提出任何异议。
除此之外,椰子互娱交付的游戏版本,是否符合验收标准?
“从2016年1月的V0.11版本,到2016年10月的V0.18版本,版本更替本身就意味着先前版本的验收通过。”韩进文表示。
韩进文坦言,合同履行是一个动态过程,开发游戏是个巨大工程,双方不断根据开发进度对开发任务进行微调,开发工程师之间没有一个正式的验收程序,都以实际行为验收,直接进入下一个版本开发。
“盛大游戏在合作过程中,多次通过邮件认可游戏的开发工作。在对外宣传中也一直说游戏是由盛大游戏和椰子游戏联合开发”,他表示,游戏开发过程中存在BUG是很正常的,双方开发工作都会导致BUG的产生,但证据中显示的BUG基本上都进行了及时修复。
根据椰子互娱提供的材料显示,2016年7月13日,椰子互娱将亲测版本客户端提交给腾讯进行运营;一直到2016年7月份,对外宣传还是该游戏由盛大与椰子联合开发。
“对方如果不认可椰子互娱的开发工作,为何还要在2016年3月提出签订补充协议?”椰子互娱董事长喻叶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提出质疑,补充协议把椰子互娱游戏分成从30%降至12.5%左右的同时,提出了双方共同开发此款手游。
“共同开发涉案游戏是盛大强势介入造成的。由于腾讯的加入,我们被迫同意了降低分成比例,但分成比例至少可以说明对椰子互娱已完成的工作认可和腾讯将要分配给我们的工作。”喻叶透露。
喻叶表示:“在2015年12月椰子互娱20位开发人员进驻盛大游戏时,对方就根据1:1比例配备了与椰子同等数量的开发人员,开始分工合作,时常询问每个游戏原代码代表的意义。这就相当于研究我们开发完成的游戏,因为2015年底整个手游开发的基础版本与框架都已完成,只是还需要精雕细琢的打磨。”
根据椰子互娱提供的材料,2016年的6月1日,椰子互娱与盛大游戏同时以游戏开发商身份,被邀请进驻腾讯办公。在2016年5月底前,椰子互娱一直在根据盛大和腾讯的要求,对《传奇世界》手游进行完善与修改。椰子完成了分配的工作。2016年10月之后是因为盛大游戏关闭系统权限,导致椰子互娱无法继续工作。
2016年6月,《传奇》著作权人韩国娱美德娱乐有限公司致函腾讯表示,《传奇世界》客户端游戏改编自《传奇》游戏,娱美德并未同意盛大游戏将《传奇世界》改编为手游,盛绩并不具有授权开发《传奇世界》手游的权利。
“得知此事,腾讯延迟了《传奇世界》手游上线日期。与椰子互娱无关。”喻叶表示。
“从2015年的5月一直做到2016年的10月,椰子互娱出钱、出人,一年半时间辛苦地加班加点,游戏完成上线了,最后一步步地给我们降利润分成、关权限,最后直接解约出局,还让我们赔钱2000万。”喻叶如是表示。
“这个官司我要打到底,为小公司与大公司合作所遭到的不公正待遇讨个说法,也想用我的经历为游戏业所有被大公司欺负的小公司提供一个镜鉴和维权路径!”喻叶表示,为完成盛绩公司交办的合同义务,椰子互娱共花费了几千万的成本。从接到盛绩公司起诉函开始,椰子亦开始反诉盛大,要求获得游戏上线后截至4月30日的收入分成8000万元左右。
从2017年1月18日第一次开庭,到3月18日证据交换,4月17日和6月20日的庭审,半年时间内椰子互娱提交相关证据达7000多页,包括工作中的双方往来邮件、游戏版本及其他材料。
椰子互娱合理出局是否合理?
盛绩公司主张的椰子互娱违约的三个理由是否成立,显然需要法院认真分析海量证据后才能判断。但盛绩公司以《合同法》410条“任意解除权”,作为与椰子互娱解约的法律依据是否合理?这一行为,对整个行业来说,具有重大意义。对此,记者也采访了各方人士。
“一开始有时间表的要约,通过事实行为各自认可了这种变化。”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主任武宗章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原告以事实行为接受了被告的交付行为,交付东西如果觉得不合格,应及时告知对方,不能等到游戏上线了才说不合格。
根据《合同法》410条“任意解除权”:委托方可以随时没有任何原因地解除合作关系,适用于人身属性很强的委托合作关系,例如委托律师打官司、买卖房产经纪人等这种。
“在公司与公司的商业交易行为中,不该随意地利用《合同法》410条,任意解除双方合作。”武宗章向企业观察报记者透露,在盛大与椰子双方互负权利和义务的游戏合作开发与运营中,盛大作为IP方与CP方(内容商)椰子不该是《合同法》410条所指的委托合同。
作为CP方的椰子互娱,自担了从开发到美术、劳动人力、程序策划等所有一切成本和开销,投入了巨大时间和资金成本,如果适用《合同法》410条,椰子互娱将一切化为乌有,这显然是不公平的。韩进文表示,长此以往,商业活动中将很可能出现诚信严重缺失的风险。
“按此奇葩推论,不仅是盛大游戏,意味着腾讯、网易等大的IP方可以委托N家小的CP方进行开发,只要有一家CP方开发出爆款,在获取巨大利益时,就可以无理由、随时一脚踢开对方,及其他同时开发的CP方。”相关业内人士举例表示, IP方可以不需要任何投入,等一棵树的果子熟了之后,丢掉烂的,把好的挑走之后还不付费。
在整个游戏行业,开发出爆款游戏的几率为万分之一。这对于开发出爆款的CP方而,将是一个沉重打击。业内资深游戏人、北京竞技时代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李金龙接受企业观察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这将造成商业中的诚信缺失与欺骗,对于励志做精品游戏的内容商完全没有利益保障,削弱了小CP方的积极性,对整个行业生态及发展极为不利。
如果这件事情作为代表案例的话,国内的小游戏公司基本上是任人宰割了。李金龙说,强势的大公司如果利用《合同法》中界定不是特别清楚的条款,来压榨、欺压中小型创业公司,对整个行业生态是一个很大的伤害,也违背了李克强总理提倡的“双创”大环境。
武宗章表示,在盛大与椰子的协议中,合同用了一些比较苛刻的条款约束了椰子互娱,比如开发人员名字限定在合同内,每个开发人员离职还要通知盛大游戏。在以结果为导向的商业合作里,实属少见。
业内资深人士也提醒小公司,要警惕一些行业大企业,以不对等的市场地位,瞄准小公司急于成功、与大公司合作的心理,以合法、合理的法律外衣,给对方制造了一个个商业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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